中山市于1997年成为全国第二批精神病防治康复试点城市。1997年10月成立了中山市精神病防治康复领导小组,由主管副市长任组长,副组长包括市政府办公室、卫生、民政、公安、残联的主要领导,办公室设在市残联。制定了《中山市精神病防治康复“九五”实施方案》等一系列政策,保证了中山市精防康复工作稳步发展。埠湖医院作为全市精神病防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。逐步在全市建立了市…镇…村三级政府精防管理网络,以市埠湖医院…镇区医院…村卫生站的三级精防技术指导网络。工作按照“预防为主、防治结合、重点干预、广泛覆盖、依法管理”的原则,建立“政府领导、部门合作、社会参与”的工作机制,把防治工作重点逐渐转移到社区,到目前已在全市建立起了20个社区精神病防治康复站,社区康复站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,利用全市社区卫生服务网络,把社区精防康复站建在各镇区卫生服务中心内。康复站内设施齐全,设有诊室、发药室、候诊室、档案柜、电脑等设施。每月定期开诊。制定了优惠政策,当地政府对贫困或评定为残疾的精神病人实行药费全免或半免。社区防治具体承担以下工作:
- 精神疾病流行病学的工作;
- 对重点精神病的监管治疗和个案管理、追踪随防;
- 精神残疾的评定工作;
- 指导、培训、评估社区精防个案管理医护人员;
- 社区精神卫生及心理健康教育工作;
- 协助残联开展各种形式的精神病康复工作;
- 为上级政府部门在制定精神卫生政策时提供科学依据。
我院社区精神卫生服务工作由医院防保科负责,多部门相互协作,在市政府、市卫生局的领导下,与残联、民政、公安等部门相互配合共同服务于社区,为构建和谐社会创建和谐社区而努力!
联系人:林振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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